2019年6月3日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。强调,“实行垃圾分类,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,关系节约使用资源,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。”
截止2018年12月31日,46个重点城市均已公布了垃圾分类实施方案,其中有41个城市已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。从立法上看,16个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,2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立法计划,2017年以来,厦门、西宁、广州、重庆、太原等地分别发布了垃圾分类地方性立法,上海市人大二次会议已表决通过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“垃圾分类”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纳入上海法治框架。